1、首问责任人,是指群众来我局办事、反映问题或来电,第一个被询问的工作人员。
2、热情、礼貌接待来访群众,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事有结果。
3、认真听取来访(来电)者的意见与要求,并做好记录。
4、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应主动联系有关承办科室或承办人,或报告局领导。
5、接待(接听)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严禁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们管”等生硬语言搪塞敷衍。
6、对群众举报或发现首问责任人不履行责任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州 统 计 局
二OO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