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统党字[2008]6号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
通 知
各科、室、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恩施州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恩施州办发电[2008]32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定于5月下旬至6月下旬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以“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重要讲话和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的精神为指导,以“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为主题,坚持与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领导干部受教育和一般干部受教育相结合,鲜明的主题教育和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相结合。通过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关心基层、关注民生、勤政廉政的浓厚氛围,推动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二、教育活动的内容
1.围绕“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主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三代领导人和胡锦涛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反腐倡廉有关文件和规定、勤政廉政典型的先进事迹。学习以自学为主,做好学习笔记,集中学习做好学习记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宋鱼水同志的先进事迹片(电影《真水无香》)和《人生的败笔》、《走上被告席的大法官》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为主题的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
2.在干部职工中普遍开展一次勤政廉政自省教育活动。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开展“两提高、两满意“主题实践活动、对照勤政廉政的要求和先进典型,查找个人在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措施。
3.在局内网开展以“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为主题的专题宣传讨论活动学习园地,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讨论,发表学习心得。
4.开展一次领导干部讲党课的活动。
三、教育活动的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局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带头参加“宣教月”的有关活动,并加强对“宣教月”活动的领导。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处理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宣教月”各项活动,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到位。
2.注重实效,抓好落实。要按照州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同党员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3.宣传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局里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7月10日前将本局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州纪委。
中共恩施州统计局党组
二00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