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统计局:
根据州政办发〔2005〕38号文件精神,我州从2006年初开始在全州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了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全州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已经州局验收合格并授予了“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称号。但是目前全州大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还比较滞后,发展不平衡。为此,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今年要将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统计工作的大事来抓,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切实加强领导
乡镇统计是整个“统计大厦”的基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统计行为,提高基层统计报表质量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适应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设新农村的需要。抓好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既可以带动农村统计工作全面上水平,更有利于把牢统计数据源头“入口”质量关,为整个统计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各县、市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州政办发〔2005〕38号文件精神,要将农村统计规范化建设作为整个农村统计工作的重点来抓,县、市统计局要将农村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局长要亲自抓,分管局长要协作抓,明确专人具体抓,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检查督办和指导,促进平衡发展。
二、统筹规划 周密安排
目前,我州还有相当一部分乡、镇、办事处没有明确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专用电脑,以及必要的办公设施购置也不到位。因此,各县、市要积极协助,凡是没有配齐专(兼)职人员、电脑的乡、镇一定要在较短的时间内配齐,没有办公室的要设法安排,这是乡镇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必备条件。州局要求今年底所有县、市的乡镇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力争达到90%以上验收合格,部分县、市争取全部乡镇验收合格。因此,各地要制定出详细的工作时间表,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措施,保证此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三、落实方案 做好工作
今年我州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仍然按照“关于印发《恩施州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州统字〔2006〕20号)文件规定的12条抓紧落实,并利用规范化建设的条件,积极做好统计工作。乡、镇一级要逐步实现统计报表微机处理,统计数据网络传输,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各项统计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编辑《统计月报》和《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凡是没有建立信息网的乡镇要尽快建立,增设一个能综合反映本乡镇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统计信息专栏,所有乡镇还要逐步开通VPN(统计专网),实现五级联网,开展网上办公。
四、做好考核验收工作
今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仍由县、市统计局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组织考核验收,对乡、镇、街道办事处验收达到90分以上的,由县、市局在10月份以前向州局写出验收专题申请报告,我局组织专人验收,采取合格一个验收一个。验收合格的单位由州局进行通报表彰,并授予“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称号。
恩施州统计局
200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