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恩施州企业统计基础工作
规范化建设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统字[2007]22号
各县、市统计局:
为改进和规范全州企业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统计数据的质量,不断提升统计为企业决策和管理服务的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局有关统计规范化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州局党组决定,今年要将全州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年统计工作的大事要事来抓。为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州局制定了《恩施州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考评内容的十个方面,并结合本县、市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恩施州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实施方案》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企业统计 规范化 通知
抄送:省统计局办公室。
恩施州统计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8日印发
附件:
恩施州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考评实施方案
为使企业统计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本着科学、合理和可操作的原则,特制定《恩施州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考评范围
1、恩施州规模以上和准备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各工业企业;
2、恩施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
3、恩施州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十个方面,考评总分为100分。
1、机构设置(10分)
企业领导关心重视统计工作,设有统计岗位(8分);有领导分工和会议记录(2分)。
2、统计人员(10分)
企业必须配备专职(5分)或兼职(4分)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积极参加统计业务培训学习,持证上岗(5分)。
3、办公条件(10分)
有统计办公室(3分),有统计用的电脑(4分),配有统计档案柜(3分)。
4、统计原始记录(6分)
统计原始记录收集齐全,装订成册。
5、统计台帐(10分)
①本企业成立以来主要经济指标的历史台帐(4分);
②进度台帐(4分);
③建有统计电子台帐(2分)。
6、统计报表(15分)
①报表的及时性(5分):报表在规定时间前上报,迟报一次扣2分;
②报表的准确性(5分):准确无误,客观真实。数据有虚假的不计分;
③报表的全面性(5分):各种报表上报齐全,上报表种有遗漏的不计分;
④是国家大中型或省、州所确定重点网上直报企业的,必须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好报表任务,并纳入以上①、②、③项的记分内容。
7、制度建设(12分)
制定有统计工作制度(3分)、岗位职责制度(3分)、报表报送制度(2分)、报表审核制度(2分)、考核评比制度(2分)。
8、资料归档(6分)
所有留存资料做到科学管理,统一编号,分类建档,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
9、统计服务(10分)
每月根据生产运行情况及时提供统计信息或统计分析(6分),全年撰写有统计专题分析报告的(4分)。
10、统计报表计算机处理和网络传输(11分)
统计报表全部采用计算机处理(6分),部分报表实行计算机处理(3分);
上报县市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资料采用网络传输(5分)。
三、考评验收
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合格标准为85分。考评工作由县、市统计局根据本《实施方案》对所属企业组织实施考评验收。2007年规范化建设合格企业应占考评范围内企业总数的比例,全州总体上确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零业、住宿餐饮业达到40%以上;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达到30%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抓好试点工作。全州企业的统计规范化工作要在三年内全部抓到位。各县市统计局要将考评验收情况于2007年11月30日前报州局,作为州局对县市局各专业基层基础工作考核的评定依据,同时纳入全州综合考评内容进行加权记分。
对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和突出的企业单位,州局将进行通报表彰,并将表彰结果报送州、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四、本方案由州局统计规范化建设企业组专班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