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鹤峰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7万元,比上年同月增长25.3% 。
分地区看,当月实现城市消费品零售额3261万元,比上年同月增长22.7%;县及县以下零售额1616万元,增长30.9%,增速比城市高8.2个百分点。
分行业看,当月批发业实现零售额375万元,比上年同月增长29.0%;零售贸易业实现零售额3907万元,比上年同月增长23.6%;住宿餐饮业市场继续保持高位运行的态势,当月实现零售额480万元,比上年同月增长23.3%,其中星级住宿业限额以上餐饮业零售额37.7万元,增长5.8倍。(鹤峰县统计局 郜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