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能源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县认真组织了培训和开展清查工作,现将全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主要能源消费情况数据评估如下:
一、全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主要能源消费情况
全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主要能源消费情况是:煤炭消费3094.9吨,其中:住宿业消费320.9吨;餐饮业消费2774.0吨。汽油消费55吨,其中:零售业消费43吨;住宿业消费6吨;餐饮业消费6吨。柴油消费41吨,其中:零售业消费15吨;住宿业消费12吨;餐饮业消费14吨。液化石油气消费636.3吨,其中:批发业消费7.3吨;零售业消费512.9吨;住宿业消费10.1吨;餐饮业消费106.0吨。电力消费3850000千瓦时,其中:批发业消费552000千瓦时;零售业消费1288000千瓦时;住宿业消费1206000千瓦时;餐饮业消费804000千瓦时。
二、以数据质量为中心,认真进行清查核实
全县共有5家商贸规模企业和个体户38户,对5家企业和38户个体户我们逐个上门进行了数据的调查和核实,实行了全面清查工作。每到一户我们认真盘查,仔细询问,确保数据的准备、真实。
三、以调查数为依据,认真搞好报表的录入审核工作
报表收上来后,我们先进行录入审核,对不合理的数据和个别有疑问的数据,我们又上门核实,例如:好多企业送货的车和自用的车燃油都未报上来,我们发现后迅速下去进行补报,保证了源头数据的不重不漏。另外个体户的电力消费上报不实,我们就以电力部门的数据录入,以保证数据的真实可信。在报表的录入过程中,我们先审表,再录入,录入时注意录掉数据和错行,力争报表无差错。
四、样本有代表性,方式方法科学,数据真实可信
以抽样户的调查数为依据,用经济普查单位个数进行推断,推算出全县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的消费总量。样本合理、推算方法科学,数据来源有依据,资料真实可信。
通过我们认真的、有组织的、有专人专班的开展能源清查工作,较好的摸清了全县商贸企业和个体户的主要能源消费情况,顺利地完成了全县能源清查工作。(鹤峰县统计局 郜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