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5]27号)文件下发后,恩施州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准备,将第二次农业普查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目前,全州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正按全省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
一、州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平衡发展
1、制定了农业普查考核评比办法。以组织机构、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宣传发动等为主要内容,采用百分制,给权数纳入全局综合考核评比内容。
2、恩施州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抓紧时间成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第二次农业普查机构的通知”( 州农普组【2006】 2号), “通知”要求各县市结合乡镇办综合改革情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在4月底以前应组建完毕。工作专班也要随即成立。同时,要高度重视乡镇办农业普查经费的落实问题。经费保障是整个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大事。各县市普查领导小组要全面统筹,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把乡镇办普查经费解决好。
3、编制了恩施州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规划。根据鄂农普办[2006]6号文件要求,恩施州农普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恩施州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规划》,目前恩施州正按照规划一步一步地开展工作。
二、县级普查机构组建完毕,乡村普查机构在紧锣密鼓地组建中。
目前,全州8个县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均已经组建完毕,办公室所抽调人员已基本到位并开展工作。目前,州本级、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咸丰县、鹤峰县农业普查经费已经纳入了财政预算。巴东县、宣恩县、来凤县政府采取的用多少给多少,保证农业普查工作的各项开支的需要。
乡镇农业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目前利川市16个乡镇、办事处均已经全部组建完毕,恩施市一部分乡镇已经组建,其他县的乡镇农业普查因目前正在进行乡镇机构综合配套改革,人员还没有到位,影响了乡镇普查机构组建进度。估计在4月底乡镇可以完成农普机构组建工作。
二、乡镇级农普经费:目前利川市3月底,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已全面完成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机构的组建,并成立了工作专班。该市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利川市财政局已将80万余元的普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3月21日,恩施市市长程贤文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就如何加强全市农业普查和乡镇统计工作作出了决定,乡镇、街道办事处须按辖区农业人口1元/人的标准相应安排农业普查工作经费。 其他县市乡镇级农业普查经费原则上也是按照农业人口1元/人的标准在编制预算。(张洪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