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5]27号)文件下发后,恩施州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准备,将第二次农业普查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2005年10月18日,恩施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州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05】44号)文件,标志着恩施州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正式启动,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一、成立普查机构
2005年10月18日,恩施州政府办行文(恩施州政办发[2005]44号)成立了恩施州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州第二次农业普查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为州政府副州长朱惠民,副组长为州政府副秘书长曹仁友、州统计局局长吴武元、州发改委副主任李学升、州农业局副局长邓明才,成员由19个有关部门的领导担任。各县市也在积极行动。恩施市、利川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均已成立,政府也已经正式行文。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领导小组文件均已经上报政府,等待政府正式行文,12月底以前全州所有县市均能够成立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二、组建普查工作专班
2005年11月12日,恩施州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行文(州农普组[2005]1号)成立了恩施州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内设机构,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各项日常工作,州统计局局长吴武元任办公室主任,州统计局副局长张世华任副主任。州统计局、州林业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局、州企调队明确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农业普查的各项具体工作。目前,恩施市、利川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工作专班已经组建,其它县在12月底以前办公室工作专班可组建完毕。
三、精心编制经费预算
按照国务院关于“农业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的要求,恩施州农普办分三年编制了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的经费预算报告,并于2005年12月初上报州政府审批,将普查经费纳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县市目前均已经编制了普查经费预算报告并上报给政府,为我州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经费保障。
四、积极推进县市平衡发展
2005年9月12日,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迅速组建第二次农业普查机构的通知》(鄂农普[2005]2号)以后,恩施州也在12月9日下发了“关于抓紧时间成立第二次农业普查机构和上报有关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县市抓紧成立各级普查机构和向省、州上报有关文件。目前全州8县市已有2个成立了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机构,其它县级普查机构也能够在12底以前相继成立。(张洪恩)